C2H4HgO2
1.常温常压下稳定,避免氧化物 酸 光接触。
2.有醋酸气味,溶于水和乙醇。1g醋酸汞(Ⅱ)溶于25mL冷水或1mL沸水中。水溶液易水解,加热时可生成黄色的碱式盐,在放置过程中也会产生黄色沉淀。
3.醋酸汞(Ⅱ)能感光,在保存期间颜色将变黄,并发出乙酸味,应避光密封保存。为剧毒品,有腐蚀性,勿与人体接触。
4.有毒,吸入或与皮肤接触时极毒,并有蓄积性危害。
5.容易吸潮的晶体,从乙酸中重结晶后, 应保存在干燥器中。
6.该试剂为剧毒物质,很容易通过皮肤被吸收,同时还具有强的腐蚀性;任何汞的化合物都应该严格控制;加热时会分解生成有毒的汞蒸气,应该避免见光。
1. 性状:具有珍珠光泽白色片状结晶或浅黄色粉末。有乙酸气味。
2. 密度(g/mL,25/4℃): 3.27
3. 相对蒸汽密度(g/mL,空气=1):未确定
4. 熔点(ºC):178~180
5. 沸点(ºC,常压):未确定
6. 沸点(ºC,5.2kPa): 未确定
7. 折射率: 未确定
8. 闪点(ºC): 未确定
9. 比旋光度(º): 未确定
10. 自燃点或引燃温度(ºC): 未确定
11. 蒸气压(kPa,25ºC): 未确定
12. 饱和蒸气压(kPa,60ºC): 未确定
13. 燃烧热(KJ/mol):未确定
14. 临界温度(ºC): 未确定
15. 临界压力(KPa): 未确定
16. 油水(辛醇/水)分配系数的对数值: 未确定
17. 爆炸上限(%,V/V):未确定
18. 爆炸下限(%,V/V): 未确定
19. 溶解性:溶于二氯甲烷、乙酸、水(在水中会慢慢水解为HgO);微溶于醇;不溶于苯、己烷等。
1.常温常压下稳定,避免氧化物 酸 光接触。
2.有醋酸气味,溶于水和乙醇。1g醋酸汞(Ⅱ)溶于25mL冷水或1mL沸水中。水溶液易水解,加热时可生成黄色的碱式盐,在放置过程中也会产生黄色沉淀。
3.醋酸汞(Ⅱ)能感光,在保存期间颜色将变黄,并发出乙酸味,应避光密封保存。为剧毒品,有腐蚀性,勿与人体接触。
4.有毒,吸入或与皮肤接触时极毒,并有蓄积性危害。
5.容易吸潮的晶体,从乙酸中重结晶后, 应保存在干燥器中。
6.该试剂为剧毒物质,很容易通过皮肤被吸收,同时还具有强的腐蚀性;任何汞的化合物都应该严格控制;加热时会分解生成有毒的汞蒸气,应该避免见光。
1. 性状:具有珍珠光泽白色片状结晶或浅黄色粉末。有乙酸气味。
2. 密度(g/mL,25/4℃): 3.27
3. 相对蒸汽密度(g/mL,空气=1):未确定
4. 熔点(ºC):178~180
5. 沸点(ºC,常压):未确定
6. 沸点(ºC,5.2kPa): 未确定
7. 折射率: 未确定
8. 闪点(ºC): 未确定
9. 比旋光度(º): 未确定
10. 自燃点或引燃温度(ºC): 未确定
11. 蒸气压(kPa,25ºC): 未确定
12. 饱和蒸气压(kPa,60ºC): 未确定
13. 燃烧热(KJ/mol):未确定
14. 临界温度(ºC): 未确定
15. 临界压力(KPa): 未确定
16. 油水(辛醇/水)分配系数的对数值: 未确定
17. 爆炸上限(%,V/V):未确定
18. 爆炸下限(%,V/V): 未确定
19. 溶解性:溶于二氯甲烷、乙酸、水(在水中会慢慢水解为HgO);微溶于醇;不溶于苯、己烷等。
1、急性毒性:大鼠经口腔LD50: 40900mg/kg;
2、急性毒性:小鼠经口腔LC50: 23900mg/kg;
3、急性毒性:大鼠刺激皮肤LD50:570mg/kg
对水是极其危害的,即使是小量的产品渗入地下也会对饮用水造成危险若无政府许可,勿将材料排入周围环境。
第一部分:化学品名称 |
化学品中文名称: | 乙酸汞;醋酸汞 |
化学品英文名称: | Mercuric acetate |
中文俗名或商品名: | |
Synonyms: | |
CAS No.: | 1600-27-7 |
分子式: | C4H6O4Hg |
分子量: | 318.59 |
第二部分:成分/组成信息 |
纯化学品 混合物 | |||
化学品名称:乙酸汞;醋酸汞 | |||
|
第三部分:危险性概述 |
危险性类别: | 第6.1类 毒害品 |
侵入途径: | 吸入 食入 经皮吸收 |
健康危害: | 有刺激作用。如吸入、摄入或经皮吸收后,严重者可致死。侵犯神经系统,引起进行性神经麻痹、共济失调、精神障碍等。 |
环境危害: | |
燃爆危险: | 本品可燃,有毒,具刺激性。 |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 |
皮肤接触: | 脱去污染的衣着,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。 |
眼睛接触: | 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。 |
吸入: |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注意保暖,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 |
食入: | 误服者立即漱口,用清水或2%碳酸氢钠溶液反复洗胃。给饮牛奶或蛋清。就医。 |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 |
危险特性: | 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。 |
有害燃烧产物: |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氧化汞。 |
灭火方法及灭火剂: | 雾状水、泡沫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 |
消防员的个体防护: | |
禁止使用的灭火剂: | |
闪点(℃): | 无资料 |
自燃温度(℃): | 无资料 |
爆炸下限[%(V/V)]: | 无资料 |
爆炸上限[%(V/V)]: | 无资料 |
最小点火能(mJ): | |
爆燃点: | |
爆速: | |
最大燃爆压力(MPa): | |
建规火险分级: |
第六部分:泄漏应急处理 |
应急处理: | 隔离泄漏污染区,周围设警告标志,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,穿化学防护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,避免扬尘,用清洁的铲子收集于干燥净洁有盖的容器中,运至废物处理场所。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,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。如大量泄漏,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。 |
第七部分:操作处置与储存 |
操作注意事项: | 密闭操作,局部排风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,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,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,戴橡胶手套。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。避免产生粉尘。避免与氧化剂、酸类接触。搬运时要轻装轻卸,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。 |
储存注意事项: | 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保持容器密封。应与氧化剂、酸类、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。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。 |
第八部分: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 |
最高容许浓度: | 中国MAC:0.005mg/m3[皮] 苏联MAC:未制定标准 美国TWA:未制定标准 TLVWN: 未制定标准 |
监测方法: | |
工程控制: | 密闭操作,局部排风。 |
呼吸系统防护: | 作业工人应该佩带碘化活性碳防尘口罩。必要时佩带防毒面具。 |
眼睛防护: | 一般不需特殊防护,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。 |
身体防护: | 穿相应的防护服。 |
手防护: | 戴防护手套。 |
其他防护: |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、进食和饮水。工作后,淋浴更衣。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,洗后再用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 |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 |
外观与性状: | 白色结晶或粉末,有乙酸气味。 |
pH: | |
熔点(℃): | 179~182 |
沸点(℃): | 无资料 |
相对密度(水=1): | 3.27 |
相对蒸气密度(空气=1): | 无资料 |
饱和蒸气压(kPa): | 无资料 |
燃烧热(kJ/mol): | 无资料 |
临界温度(℃): | 无资料 |
临界压力(MPa): | 无资料 |
辛醇/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: | |
闪点(℃): | 无资料 |
引燃温度(℃): | 无资料 |
爆炸上限%(V/V): | 无资料 |
爆炸下限%(V/V): | 无资料 |
分子式: | C4H6O4Hg |
分子量: | 318.59 |
蒸发速率: | |
粘性: | |
溶解性: | 溶于水、乙醇。 |
主要用途: | 用作有机合成催化剂、分析试剂,也用于医药工业 |
第十部分: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|
稳定性: | 在常温常压下 稳定 |
禁配物: | 强氧化剂、强酸。 |
避免接触的条件: | 光照。 |
聚合危害: | 不能出现 |
分解产物: |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氧化汞。 |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学资料 |
急性毒性: | LD50:76mg/kg(大鼠经口) LC50:无资料 |
急性中毒: | |
慢性中毒: | |
亚急性和慢性毒性: | |
刺激性: | |
致敏性: | |
致突变性: | |
致畸性: | |
致癌性: |
第十二部分:生态学资料 |
生态毒理毒性: | |
生物降解性: | |
非生物降解性: | |
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: |
第十三部分:废弃处置 |
废弃物性质: | |
废弃处置方法: |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。建议用焚烧法处置。 |
废弃注意事项: |
第十四部分:运输信息 |
|
危险货物编号: | 61093 |
UN编号: | 1629 |
包装标志: | |
包装类别: | Ⅱ |
包装方法: | 螺纹口玻璃瓶、铁盖压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属桶(罐)外普通木箱;螺纹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(罐)外满底板花格箱、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。 |
运输注意事项: |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、密封,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、不倒塌、不坠落、不损坏。严禁与酸类、氧化剂、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。运输途中应防曝晒、雨淋,防高温。 |
RETCS号: | |
IMDG规则页码: |
第十五部分:法规信息 |
国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: |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(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(化劳发[1992] 677号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(GB 13690-92)将该物质划为第6.1 类毒害品;剧毒物品分级、分类与品名编号(GA 57-93)中,该物质属第四类 B级有机剧毒品。 |
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: |
第十六部分:其他信息 |
参考文献: | 1.周国泰,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全书,化学工业出版社,1997 2.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、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,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,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.1992 3.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,CHEMINFO Database.1998 4.Canadian Centre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, RTECS Database, 1989 |
填表时间: | 年月日 |
填表部门: | |
数据审核单位: | |
修改说明: | |
其他信息: | 1 |
MSDS修改日期: | 年月日 |
1、 氢键供体数量:0
2、 氢键受体数量:4
3、 可旋转化学键数量:4
4、 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(TPSA):52.6
5、 重原子数量:9
6、 表面电荷:0
7、 复杂度:108
8、 同位素原子数量:0
9、 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:0
10、 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:0
11、 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:0
12、 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:0
13、 共价键单元数量:1